今日说法|改变人生的两秒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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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能正常走路的话
做多少次手术都没关系
事后警方技术部门测算,肇事车出事时的车速为每小时71公里,是该路段所限时速30公里的两倍多。当时拿着气球过斑马线的余萌,被撞飞后也留下了一条无法消除的伤痕。但对韦静来说,这场飞来横祸留下的是难以接受的结果。
但出事后,肇事司机蒙雨无力赔偿,他的父母也只拿出了2万元,加上交强险赔付的4万元,7个伤者分配赔偿的钱,根本无法填补韦静的治疗费用。最初的治疗费15万元,都是通过热心人士以及同一事故的受害人筹凑起来的。
警方认定,肇事司机蒙雨未遵守法律规定,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,上路行驶,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随后,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蒙雨涉嫌交通肇事罪,向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。但将案情划为交通事故的这一决定,让受害者家属难以接受。
对受害者及家属而言,这起事故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口,更是心灵上难以磨灭的阴影。肇事司机蒙雨吸毒后开车上路的行为,在他们眼里应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而不是交通肇事罪。主审这起案件的韦宏伟审判员提到,刚开始自己在网络上关注到此案时,第一感觉认为这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但当自己成为审判人员,给嫌疑人行为定性时,他必须要谨慎。
韦宏伟解释,嫌疑人行为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,最主要的是看嫌疑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,是放任的心态还是过失的心态。通过调阅现场监控视频、勘查笔录等等,韦宏伟判断撞击是一次性完成的。也就是说,白车在撞到人后,又撞到了出租车,就被迫停下。在红绿灯处,肇事司机也没有超速、闯红灯等剐碰其他车辆的行为。
虽然被告人蒙雨吸毒后在闹市区超速驾驶,造成多人受伤、多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,但是被告人蒙雨持有C1类驾驶证,之前未有吸毒后驾车肇事的经历,对吸毒后驾驶车辆的不良反应认识尚浅,所驾车辆车况正常。法官认为,被告人对其损害后果的发生,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放任。
2018年9月20日,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。被告人蒙雨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之后超速驾驶机动车肇事,致使一人重伤、五人轻伤、一人轻微伤、多车不同程度的损毁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判处有期徒刑3年,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.65万元。
除此之外,蒙雨车上还有两名乘客,其中一人还是白色轿车的车主。法院在随后的判决中指出,车主在明知蒙雨吸毒的情况下,将车辆交给蒙雨驾驶,存在过错,应和肇事司机蒙雨一起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。而在事故中受重伤的女孩韦静,在经历了4次手术和各种康复训练后,现在已经可以走路了。但因被告人和家人都表示没有赔偿能力,后续医疗费用没有到位,韦静也向法院申请了对蒙雨和车主的强制执行。
生命没有重来机会
对交通规则的尊重
就是对生命的敬畏
编辑 | 李科慧(实习)维护 | 宋小军主编 | 王秀敏